本報訊 近日,法庫縣人民法院秀水河子人民法庭運用先行調解機制,成功化解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實現(xiàn)“案結事了人和”。
今年5月,秀水河子鎮(zhèn)某村委會將彭家兄弟訴至法院:彭家兄弟父母(原土地承包戶主)已分別于2003年、2004年去世,13.56畝家庭承包地一直被兄弟倆耕種至今,拖欠承包費14916元。面對村委會的訴求,彭家兄弟態(tài)度強硬——“地是爸媽的,留給我們種天經地義!”
承辦法官敏銳地察覺到,這不僅是簡單的土地糾紛,更是一場“法理”與“情理”的碰撞。承辦法官決定啟動“法官+人民調解員”的聯(lián)合調解機制,“面對面”化解“心結”。
“咱先把補貼的事兒捋清楚”,調解員翻開補貼發(fā)放記錄,逐一解釋發(fā)放流程,承辦法官則同步解讀農村土地承包法:“承包戶消亡后,土地權益確實歸集體,但如果你們愿意交承包費,地還能繼續(xù)種?!痹谂砑倚值塥q豫之際,承辦法官及時引入類案示范:“隔壁村也有這種情況,補交費用后就能接著耕種了。”經調解,彭家兄弟主動支付拖欠承包費14916元,村委會撤訴,土地繼續(xù)由彭家兄弟耕種。
“農村土地糾紛,往往爭的是理,念的是情。既要守住法律底線,更要解開群眾‘心結’。用類案說話,讓當事人自己算‘明白賬’,比一紙判決更有溫度?!背修k法官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