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新公司法實施后,法定代表人的資格有哪些變化?”……近日,遼河中級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長徐吉章、執(zhí)行局局長許培民及遼河人民法院于樓人民法庭負責人運佳明應邀在遼河油田公司律師業(yè)務能力提升培訓班上授課,遼河油田全體公司律師參加培訓。
徐吉章以“新公司法對法定代表人制度和股東出資責任規(guī)則的修改”為主題,圍繞《公司法》修訂的重點內容,通過新舊條文對比,結合具體案例,對法定代表人制度及股東出資責任等相關內容進行講解。許培民以“執(zhí)行實務相關問題”為主題,結合具體案例,講解了執(zhí)行辦案工作流程、法院的強制執(zhí)行措施、拒不協助執(zhí)行的法律責任、執(zhí)行異議提出的時間及形式等內容,有助于企業(yè)提升涉案的辦理效率。運佳明以“遼河油田公司律師法律實務”為主題,以審理過的典型案件為例,結合當下社會熱點問題,有針對性地講解了設立分公司、掛靠經營、公司人格否認、印章管理使用等問題的法律風險及相應防范建議,并就公司律師訴訟實務及庭審中需要注意的相關問題與參訓人員進行交流,為公司律師解決實踐難題提供有益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