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因涉嫌危險駕駛已被帶回燈塔
本報訊 去年5月21日3時許,犯罪嫌疑人曾某駕駛遼KG8×××現(xiàn)代牌轎車由南向北行駛至燈塔市天福商場附近一個大院內時,撞到院內大墻上,致曾某在事故中受傷,車輛損壞。
經檢驗鑒定:曾某的血液乙醇成分含量為171.1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同年11月因涉嫌危險駕駛被燈塔市公安局立為網上逃犯。
原來,曾某回老家遼陽是準備結婚的,就在結婚的頭十來天的晚上,曾某與家人、朋友到燈塔的KTV唱歌,喝了個大醉。當天晚上由于太晚就在燈塔一個賓館住了下來,夜里,曾某覺得餓了,向朋友借來了租的遼KG8×××牌轎車出去買吃的。不料由于天黑地形又不熟悉還是醉酒駕駛,迷迷糊糊就撞到路邊的墻上了。
當曾某醒來已經在醫(yī)院了,回想此情景,曾某覺得攤上大事了,面對著賠車、危險駕駛等壓力,就連夜逃跑了。
曾某逃到寧夏銀川市的郊外小村。今年3月份,他到派出所辦理手續(xù)時,當?shù)嘏沙鏊窬l(fā)現(xiàn)曾某身份證信息是網上逃犯,立即將其緝拿。并及時通知燈塔市公安局交警大隊。
得知這一消息后,燈塔民警日夜兼程,途經7個省行程5000多公里,輪流駕駛車輛及日夜守備,火速將犯罪嫌疑人曾某帶回燈塔。